1、準備工作
所有測量儀器都應在檢定有效期內,并符合精度要求。試驗前被測減速機與增速機機體內應加入該機型所規定的潤滑劑。被測減速機及試驗設備與傳感器等按標準規定安裝。測量前,儀器應進行自校。
2、負載試驗
被測減速機應在額定轉入轉速下,按其工作所規定的旋轉方向進行負載試驗。被測減速機在進行負載試驗前,應進行30min的空載試驗,并應符合國家標準《擺線針輪減速機》的規定。空載試驗后,進行負載試驗。負載試驗時,按被測減速機輸入端的額定輸入功率的25%、50%、75%和100%四個階段逐步加載,其中前三個加載階段的每一階段運轉時間不大于2h。在額定輸入功率為100%加載階段的運轉時間,應以潤滑劑溫升穩定為準,但不少于2h。在每個加載階段內應同時從被測減速機的輸入端和輸出端分別測取10組轉速、轉矩數據。
3、過載試驗
負載試驗后,減速機應在額定輸入轉速下,按其輸入端的額定輸入功率的160%進行過載試驗,試驗時間不少于2min過載試驗后,減速機應能正常運轉。